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(一)有本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(二)有优先参加本会各种活动的权利;
(三)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;
(四)有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;
(五)有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的权利。
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(一)执行本团体的决定;
(二)向本团体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;
(三)遵守本会章程,执行本会决议和完成本会所交办的工作和任务;
(四)维护本会合法权益;
(五)积极参与和协助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,对本协会的发展提出建议和设想;
(六)按规定交纳会费。
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,并交回会员证。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,被视为自动退会。
会员凡有严重违反本会章程者,经理事会表决通过,予以除名。